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参评对象需为厦门大学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因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学校公派访学交流项目而延期毕业的学生在相应延长的学习期限内可参加院级以上奖学金评选,其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学生均不能参评。
二、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详见附件1。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见附件2。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分配指标进行申报。具体名额划分待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确定后会第一时间公布。
2.研究生校级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学院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除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执行差额申报外,其他奖项根据分配指标进行申报。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
研究生具体评审细则要求详见附件3,附件4和附件7。其中,申报研究生国家级、校级奖学金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必须以第一作者(主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发表的科研成果,且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已填报并经过导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通过;
2.在学术科创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ccf软件能力认证考试(csp)取得400分及以上成绩,其中竞赛获奖个人按贡献度署名须为第一;
(六)在学校或学院的宿舍卫生和消防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评奖前一学年至少完成8个服务时长(以学校的志愿服务时长为准)。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2.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奖学金时,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参评更高级别奖学金时,科研成果可重复使用,即:
获得往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参评本次奖学金时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获得往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时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参评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科研成果可重复使用;
获得往年院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参评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可重复使用。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2.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学院研究生会学术科创部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分排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并根据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提交
1.有意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请加入评选通知答疑qq群:853082522。
2.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信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登记表(详见附件8)
2)课程成绩单(含标准分版本)
3)科研成果汇总表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6)志愿时长证明材料
3.材料提交时间:
各项奖学金申报材料需于9月23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术科创部彭驿玲同学(qq:1029127649),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黄仁伟同学(邮箱:2277966085@qq.com),具体提交要求详见厦门大学信息学院2021-2022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审提交材料说明:
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各项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及qq群内通知。
附件1: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附件2:2021年各类奖学金评奖分配指标
附件3.厦门大学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4:有限制性条件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5.奖学金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附件6:审批表、汇总表、申请表、备案表、填写规范、说明等
附件7: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20-21)
附件8:信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登记表
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