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我校专任教师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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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12-11-15 17: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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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2013年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招考工作已经开始,为鼓励我校专业教师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现将2013年我校专任教师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我校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报考要求:
1.专任教师报考专业须与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密切相关;
2.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到有序安排,适当控制;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20%;
3.申请在职攻读博士的教师在职学习期间须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4.原则上要求报考国内高水平大学或者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三、材料提交。请符合申报的老师填报《2013年厦门大学专任教师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交由学院领导审批盖章,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
四、其他。
1.在职学习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学校不予以报销;
2.请各单位根据上述通知抓紧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的审批工作。
特别提示:
根据《厦门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 2013年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政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工作,全日制学习。
人事处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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