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08年12月参加软件工程硕士(省属高校推荐生)考试、并已通过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的考生,在2009年7月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送至软件学院办公室(行政楼a座107)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才能上报研究生院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外地考生可先将证书复印件传真至学院审核(传真:0592-2580500,写明“黄佩文老师收”),等到开学报到时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带来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如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将无法被正式录取,所以请各位应届毕业生考生尽快与学院联系进行资格审查。
推荐生的学制及学费问题,学院正在与学校及有关上级部门协调,请留意学院随后的通知。
关于学生档案,请各位考生将档案寄至以下地址: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王洁松老师收,邮编361005。
如有疑问,请咨询黄老师:0592-2580600
麻老师:0592-2580599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200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