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电子工程系党建工作实施办法-尊龙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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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电子工程系党建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4-04-19 点击:次


                               


一、推优选优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组织赋予各共青团支部的一项光荣任务;成熟、完善的推优工作,是我们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优工作组产生及推优工作日程规范


   各团支部作为组织推优的基本单位,应组成推优工作小组,积极负责地对本班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相关的考察和推荐!


   支部推优工作组由6人组成,应包括:团支书、班长、党员代表、和党外学生代表。团支书任小组组长。除小组组长和党员代表(由党支部指派)外,其余成员由选举产生。


   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各团支部选举产生推优工作小组,第二周和第十二、三周各支部推优工作小组对本团支部申请入党人进行考核,向党支部推荐。


   第三、四周和第十四、五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政治学习),在会后支委扩大会议中,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推优人选及考核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及发展对象。


   第六、七周和第十六、七周召开支部大会,过组织生活并发展新党员。


(二)考核推荐标准及要求


   1、申请人成为推优对象的要求


   (1)入党申请书递交予本班团支书后,团支书收齐后交给各党小组(如有直接把入党申请书交给院系老师的,也应返回党小组长),小组长登记后应找申请入党人谈话,了解其思想情况和对党的认识,指导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从政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进步,并及时把入党申请书汇交党支部组织委员,且主动向组织委员了解本小组内了解各项党建情况。


   (2)申请入党人必须参加本团支部党章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的学习和有关活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各团支部的党章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欢迎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参加。


   (3)申请入党人应尽量争取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组织也会考虑,尽量安排),以便与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


   (4)入党申请人在担任社会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文化学习,一年内有不及格科目者不能成为推优对象。


   (5)申请入党人主动定期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或向联系人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


   (6)申请入党人经团支部推优工作小组考核合格后,填写推优对象表,向党支部推荐。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要求


    (1)党支部根据团支部的推荐人选情况,由党支部委员扩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向本支部党员公布。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建党对象登记表。建党对象表经团支书签署意见后交党小组,党小组长负责考核登记后统一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后,由支委扩大会讨论确定联系人,并由各党小组长通知各联系人并发联系对象的建党对象表,以便各联系人写考察写实。


    (3)建党对象应定期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至少三个月一次)


    (4)校党校(一般为每学期一次)举办前三周时间内,经各团支部推优小组及联系人介绍情况后,党支委扩大会经讨论后,确定校党校培训人员名单。 


     3、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与步骤


    (1)建党对象参加校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后,并经过一年以上(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的培养教育,方可作为发展对象候选人。


    (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各团支部推优工作小组从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挑选和确定发展对象候选人;


    (3)学生党支部根据团支部及各联系考察人的推荐意见,征求同班同学、班主任、辅导员、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研究生要征求教研室及导师的意见,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4)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外群众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群众意见,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进一步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准备近期发展。


(三)发展党员(纳新)与党员转正的工作程序


    学生党支部的纳新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宁缺勿滥,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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