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本科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多项奖学金,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信息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 26 | 8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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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 | 5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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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优秀奖学金 |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161 | 1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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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323 | 5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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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奖学金323 | 5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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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除国家奖学金外,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评学年内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6.思想政治与纪律意识得分不少于8分(计算规则详情见附件三《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20-2)》)
(二)具体条件
申请各项奖学金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按不同奖学金类别满足以下相应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标准见附件三《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度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具体要求见《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注:本科生优秀学生奖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获得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仍可参评2023年校庆期间奖学金。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本次奖学金将使用“七彩信息”第二课堂成绩系统进行申报
3.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4.申报者于“七彩信息”上进行相关奖学金申报后,学院团总支学术科创部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对申报者的得分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各项奖学金的名额,等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于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
参评国奖、国励、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19日12:00至9月21日12:00在系统上提交奖学金申请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国奖、国励申请表及初审名单表;于9月26日22:00至10月7日18:00在系统上提交奖学金申请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需提交材料清单:
参与评选本次国奖的同学,请将: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参与评选本次国励的同学,请将: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参与评选本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请将: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按要求提交至“七彩信息”第二课堂成绩系统
(二)各班民主评议材料提交
各班学委组织本班对申请国奖、国励的同学班级民主评议,并于9月23日15:00前将《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交至信息学院102办公室何静瑶老师。
七、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学习委员、各系团总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3.本次评奖过程中,所有专业均采用《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进行评选。
如有疑问,可以在上班时间咨询
何老师:18059808991/hjy@xmu.edu.cn
刘同学:17390977529/2269981862@qq.com
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